近日,有报道称江苏省顶楼一对老夫妻每月用水1023吨,引发热议。
家住江苏省丹阳市新新家园小区的55岁张先生反映,平时家里每两个月就要用十几吨水。但谁知2023年的11月和12月,用水量高达1023吨,自来水公司并没有发现漏水点。这个问题至今没有解决。
张师傅的家在顶楼,160平米的复式结构。他的孩子在外面,他只在工作日和妻子住在这里。“我们这里是自来水公司的抄表员,每两个月来抄表一次,然后按照每吨3元收费。我在这里生活多年,每两个月的用水量一般只有十几吨。即使是用水量大的夏天,也最多20吨。”
张师傅的手机可以查询历年来每个月的缴费记录。从2020年到现在,几乎每两个月,支付30元到70元不等。“很奇怪,去年11月和12月,这两个月的抄表员发现我家竟然用了1023吨水。”张师傅说:“2024年一二月,又回到十几吨。”
据张师傅说,自来水公司一直催要1023吨水的水费,但他一直在和对方协商,因为太离谱了。“还没有结果,如果我不交水费,自来水公司随时可能断电。但是我家只有两个人。我怎么能用这么多水呢?我家还在顶楼。我怎么偷水了?”
“我也如实看过仪表。当时发现两个月竟然用了1023吨水,马上通知了业主张师傅。”抄表师傅说他只是根据表上的数据如实记录。在抄表师傅发给张师傅的水费通知单上,特别注明了“用水量异常请自行检查。”
当地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说,发现张师傅用水异常后,几次去他家查看是否有漏水现象,都没有发现。“水表是一种测量工具。我们真的要按阅读量收费。”工作人员表示,目前他们已经和张师傅沟通,近期和他一起查水表。如果确实是水表故障导致计数异常,那么就按照实际用水量收费。如果水表正常,没有损坏,只能按照计算的金额收费。
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,业主和供水公司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水表进行鉴定。如果水表鉴定有问题,供水公司会通过核算用户平均用水吨位多退少补。
如果鉴定水表没有问题,供水公司已经检查管道没有漏水迹象,则由供水公司承担举证责任。如果供水公司不能证明用户偷水的事实,可以推定用户无责任,水表显示用水超过1000吨的责任由供水公司承担。